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常州异地医保报销规定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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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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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或异地急诊的门诊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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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所有异地住院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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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 :暂不支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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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后报销
- 未办理备案或非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先全额垫付费用,凭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报销。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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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按医疗机构级别执行,例如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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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与常州市内医疗机构一致,未办理异地就医则降低20%比例结算。
三、备案与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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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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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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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工作证明(长期备案)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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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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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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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需额外提供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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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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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效
- 住院费用需在出院后60日内申报报销,门诊费用原则上可跨1个自然年度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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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跨省就医药品、诊疗项目可能执行就医地政策,导致直接结算与参保地待遇存在差异,属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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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急诊需现场确认,非急诊需回参保地审核。
以上政策综合了常州市医保局最新文件及官方渠道说明,确保与2025年执行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