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拆零药品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以下从制度目标、适用范围、人员职责、操作规范和记录要求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制度目标
门店拆零药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用药需求,同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目标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门店药品拆零销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药品的拆零、包装、存放和销售环节。
三、人员职责
- 店长:负责拆零销售工作的总体领导和管理,确保全过程符合制度要求。
- 执业药师或药师:负责技术指导,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 营业员:负责药品拆零销售的执行,按照规定操作。
四、操作规范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法规,药品拆零销售需满足以下要求:
- 人员要求:
- 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并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 工具与工作环境:
- 配备药勺、药刀、瓷盘、医用手套等拆零工具,并保持工具及工作台的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 药品检查:
- 拆零前需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或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
- 包装与标识:
- 拆零药品需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药店名称等内容。
- 拆零后药品不能保留原包装的,需放入拆零药袋并加贴拆零标签。
- 存放要求:
- 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专柜或专区,与其他药品分开,避免混放。
- 说明书与原包装:
- 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并保留原包装。
五、记录要求
- 拆零销售记录:
- 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
- 定期检查:
- 定期对拆零药品进行检查,重点关注药品质量、有效期和摆放情况,发现问题药品需及时撤柜并记录处理情况。
六、法律依据
本制度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其中第一百七十二条对药品拆零销售的具体要求包括人员培训、工具清洁、记录规范、包装标识等。
通过以上措施,门店可以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