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医保政策,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和备案要求如下:
1. 异地就医备案政策
自2025年1月1日起,昆明市异地就医(包括省内和跨省)实行先备案、后就医结算的制度。备案范围包括: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长期在异地工作、生活的参保人员。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因出差、旅游等原因在异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的人员。
- 异地转诊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 其他特殊情形: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等。
备案方式:
- 线上渠道: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云南医保服务公众号等办理。
- 线下渠道: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省内就医无需备案,但跨省异地就医必须提前办理备案手续。
2.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1)住院费用报销
- 在职职工: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1%;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8%;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 退休人员: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2%;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9%。
-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符合政策范围内的支付比例为90%。
(2)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 在职职工: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 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即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二级为65%,三级为60%。
(3)特殊政策
- 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执行,但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仍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3. 异地就医注意事项
- 备案时间: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办理备案,避免因未备案影响报销。
- 就医结算:备案后,在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
- 备案有效期:长期备案有效,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有效期为就医所需时间。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操作流程,可参考昆明市医保局发布的政策文件或拨打当地医保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