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根据参保人群(职工或居民)及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60%-65%,二级为55%-60%,三级为50%-55%。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一级报销50%,二级及以上报销25%,年度支付限额400元。
昆明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55%。
起付标准: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
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
- 不设起付线。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
-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25%。
- 年度支付限额400元。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 不设起付线。
- 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报销90%(具体比例可能根据最新政策有所调整)。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参保人员在行政区域内需自主选择一家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非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的报销政策另有规定。
参考依据
- 以上信息基于昆明市最新的医保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 参保人员在享受门诊报销待遇时,应携带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以便进行身份验证和费用结算。
昆明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职工)
报销项目 | 起付标准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 年度支付限额 |
---|---|---|---|---|
普通门诊 | 一级20元 | 60% | 70% | 6000元 |
二级40元 | 55% | 65% | ||
三级60元 | 50% | 60% | ||
门诊特殊病 | _ | _ | _ | 8万元 |
昆明市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居民)
报销项目 | 起付标准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 年度支付限额 |
---|---|---|---|---|
普通门诊 | 不设 | 50% | 25% | 400元 |
两病门诊 | 不设 | 一级及以下90% | _ |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