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镇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 城镇居民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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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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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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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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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住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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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外地三级医院:55%
- 城镇职工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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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内(含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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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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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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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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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至15000元(含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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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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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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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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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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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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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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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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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退休职工为2000元
自2025年1月起,山西省城乡居民在二类、三类或更低等级的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时,将享受到无起付线的便捷报销待遇,报销比例为5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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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 :在一级医院就诊时,报销比例最高,为85%;在三级医院就诊时,报销比例最低,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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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 :在一级医院就诊时,报销比例也较高,为15%;在三级医院就诊时,报销比例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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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在二类及以下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时,无需支付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报销效率,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