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1 月 15 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亮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亮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法院依法报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同意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2 年 2 月 15 日,吴亮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 年 6 月 5 日 16 时 26 分许,吴亮因对家庭和社会不满,在安庆市人民路步行街用事先准备的单刃尖刀向 20 名路人进行捅刺,致 7 人死亡、13 人受伤。法院认为,吴亮在公共场所持利刃捅刺无辜群众,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虽有坦白情节,不足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