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贵州省产前检查医保政策,最新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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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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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最高报销1200元,支付比例为90%,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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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可通过普通门诊、个人账户等渠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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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
- 自确诊怀孕当月开始,截至预产期当月。
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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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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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最高报销600元,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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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确诊怀孕后,可叠加享受普通门诊统筹500元与产前检查600元,三级医疗机构叠加待遇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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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 三级医疗机构叠加待遇扩展至全省,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按各市(州)现行普通门诊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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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以年为单位计算限额,未使用的额度不结转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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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分娩等报销待遇需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省级未统一标准。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参保人员,调整前已参保人员需关注当地过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