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元
梅州市的产检定点报销标准为 205元 。不过,该标准在后续的政策调整中有所提高。政策范围内全额支付,即参保人员已按规定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足额支付。对于怀孕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5次;怀孕七个月以上生育或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8次。
因此, 目前梅州市的产检定点报销标准为政策范围内全额支付 ,即所有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均可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足额支付。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到最新的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