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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的医保参保人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时, 可以享受报销政策,无需自己垫付费用 。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产前检查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按照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进行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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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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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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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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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支付 :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1200元。在这个额度内,涵盖了孕期的多项常规检查,如血常规、尿常规、唐筛、超声检查等。孕妇无需自己先行垫付费用后再去报销,简化了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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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结算 :孕妇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时,相关费用可直接按照普通门诊报销标准进行联网结算,无需提供额外的材料。待产检结束后,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这些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提高医保参保人生育待遇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建议孕妇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时,充分利用这些报销政策,以减轻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