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贵州黔南医保可以跨省使用,以下是相关情况:
异地就医备案
- 跨省备案要求:参保人员跨省住院需办理备案登记。
- 线下办理:可在黔南州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各县(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 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 微信小程序、贵州医保 APP、“贵州医保” 微信公众号、“黔南医保” 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办理。
费用结算
- 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选择已开通住院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黔南州医保政策。
- 手工报销:因特殊情况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未直接结算的,可垫付医疗费用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相关待遇
- 临时跨省异地住院(经备案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 400 元,支付比例 7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800 元,支付比例 7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1500 元,支付比例 60%。
- 临时跨省异地住院(未经备案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 600 元,支付比例 70%;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1000 元,支付比例 65%;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1800 元,支付比例 50%。
- 长期在省外居住:应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登记,可按照统筹区内同类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政策执行,未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登记的,按未经备案跨省临时住院就医政策执行。
截至 2025 年 2 月 4 日,贵州已有省本级等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