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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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在职人员600元,退休人员400元,1949年10月1日前老工人0元。符合条件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及Ⅰ类及Ⅱ类药店初始费用限额分别为2000元、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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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在职人员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65%。药店中,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均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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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人员为9000元,退休人员为10000元,1949年10月1日前老工人为11000元。
总的来说,常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涵盖不同人群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保障参保职工在门诊就医时的费用补偿,减轻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