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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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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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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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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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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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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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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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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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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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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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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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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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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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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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转诊至市外医疗机构需自付10%后纳入报销范围。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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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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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最高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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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不含产前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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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症慢性病
- 先使用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完后按70%比例报销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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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补助报销比例通常为80%(具体比例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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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新乡市2021-2025年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