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中双方被认定为各承担50%责任时,理赔方式如下:
一、机动车之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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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付
双方均需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内全额赔付对方。例如,甲车损失8000元,乙车损失6000元,交强险各赔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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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交强险部分
- 若总损失超过4000元(2000元×2),则超出部分按50%比例分担。例如,总损失10万元,交强险赔付4万元,剩余6万元由双方各承担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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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险介入
- 若一方或双方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可由商业险按50%比例赔付,不足部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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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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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机动车/行人无过错,机动车方需承担100%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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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方责任(如承担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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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机动车方无过错,仅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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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付
机动车方仍需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付对方。
三、非机动车之间事故
- 双方直接按50%比例赔偿。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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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留 :需保留医疗发票、事故现场照片等证据,便于后续协商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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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 :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若对责任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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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险条款 :注意查看商业险的赔付限额和免责条款,避免遗漏。
通过以上方式,双方责任各50%的交通事故理赔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有效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