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异地备案后,参保人可以直接使用医保进行结算。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 备案范围 :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备案方法 :
-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办理登记,或者通过网上自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直接结算 :
-
完成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只需携带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就可以在备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原则,即住院、门诊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 双向报销 :
- 符合异地备案条件的参保人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享受医疗待遇和报销政策,即双向报销。
- 本地就医影响 :
-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原选定的本市个人定点医院保持不变,可在本市和就医地双向享受医保就医待遇。
医保异地备案后,参保人可以直接使用医保进行结算,无需先自费再回参保地报销,且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确认备案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