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以下是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李鹤”的简介信息:
1. 背景信息
李鹤,男,满族,1954年10月出生于内蒙古托克托县,大专学历,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1月参加工作。
2. 职业经历
李鹤的职业生涯主要集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历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
- 1973年11月至1975年11月:托克托县城关镇知青。
- 1975年11月至2014年12月:在内蒙古电力设计院、呼和浩特供电局、托克托县政府、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呼和浩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原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及巡视员等岗位任职。
- 2014年12月:退休。
3. 党内职务
李鹤在党内曾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呼和浩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原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巡视员。
4. 违纪违法问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的通报,李鹤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 政治纪律:理想信念丧失,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
- 组织纪律:不如实说明问题,大肆安插亲友,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
- 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息。
- 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家风败坏,超计划生育。
- 经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索取、收受巨额财物,家庭拥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李鹤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他的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最终被开除党籍并受到法律处理。
5. 职业成就
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李鹤曾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呼和浩特市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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