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上海医保金转移到外地并非全额转移,而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部分转移。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医保金转移的总体原则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政策,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其医保关系可以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然而,医保转移过程中,个人账户金额会全额转移,但统筹基金部分只会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其余40%将留在原参保地的统筹基金中。
2. 转移流程
医保金转移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 提交转出申请:
- 前往上海社保中心,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打印《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 提交转入申请:
- 将凭证交给转入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 转入地审核:
- 转入地社保机构核实信息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上海社保中心。
- 转出地处理:
- 上海社保中心收到联系函后,将转移个人账户金额和相关信息,一并邮寄至转入地。
- 转入地办理:
- 转入地社保机构完成转移手续,并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金额记录在新账户中。
3. 注意事项
- 转移限制:医保关系转移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再次办理转移。但如果因突发疾病需回原参保地治疗,可申请重新转移。
- 账户余额使用:医保卡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用于支付医疗费用或购买药品。
- 信息更新:医保转移后,个人需及时更新参保信息,确保医保待遇的连续性。
4. 政策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医保转移接续的具体流程。
总结
上海医保金转移到外地时,个人账户金额全额转移,但统筹基金部分只会转移缴费基数的12%。建议在办理转移前,详细了解转入地的医保政策,确保权益得到妥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