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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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比例60%
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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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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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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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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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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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儿童等特定群体起付线为1000元,其他群体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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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辅助检查项目(如CT、核磁共振等)限额报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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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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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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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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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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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以下25%,10000元以下65%,10000元以上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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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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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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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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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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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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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75%~80%、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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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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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8种大病(如儿童先心病、肺癌等)及12种大病,定额补贴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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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报销额度达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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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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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70元,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贴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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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门诊费用直接报销,住院费用需先自费1000元起,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云南省城乡居民,具体待遇可能因地区细则略有差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