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医保局针对异地报销政策进行了多项优化调整,以下是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的详细说明:
一、鸡西市异地报销政策优化
省内临时外出就医“免备案”
- 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和门诊个人账户费用。
城乡居民院端转诊和临时外出就医报销
- 202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院端转诊转院报销比例比照本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下浮20%。
- 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比例下浮30%。
省内生育住院医疗费“免备案”直接结算
- 符合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在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无需备案,可直接按生育限价结算。
城镇职工个人账户省内、省外直接结算
- 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码在全国联网定点医院、药店直接刷卡就医购药,并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门诊费用及住院自付部分。
取消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现金返还
- 自2025年1月1日起,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资金不再以现金形式返还,改为直接刷卡支付。
新增门诊慢性病病种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 自2024年12月1日起,新增冠心病、病毒性肝炎、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4个病种,实现全国异地直接结算,目前共9个病种。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材料规范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异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异地居住证。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
二、异地报销所需材料
根据报销类型不同,需准备以下材料:
基本共性材料
- 医保卡(实体卡或电子医保卡)。
- 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发票)。
- 费用清单(需加盖医院公章)。
- 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类型材料
- 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退休安置、长期居住或外派工作,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等)。
三、异地报销流程
直接结算
- 对于符合“免备案”政策的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或生育住院费用,参保人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无需回参保地报销。
备案后结算
- 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完成备案,备案后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流程如下:
- 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
- 选择备案类型(如长期居住、临时外出等)。
- 填写备案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 提交后实时查看备案进度。
回参保地报销
- 对于未实现直接结算的情况,参保人需在异地就医后,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四、注意事项
政策差异
- 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局,了解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
备案时间
- 异地就医备案一般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办理,避免因未备案导致报销比例降低或无法报销。
材料完整性
- 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避免因材料缺失影响报销进度。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操作流程,建议直接联系鸡西市医保局或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