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职工医保报销规定如下:
一、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与比例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40元,无起付线标准,报销比例65%
-
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起付线40元,报销比例60%
-
省级三级甲等医院:起付线40元,报销比例55%
-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1800元/年
-
退休职工:2300元/年
-
-
门诊慢特病待遇
- 包含32种门诊规定病种和45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特定药品142种,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85%
二、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与比例
-
乡级:200元,95%报销比例
-
县级/市级/省级:300元,95%报销比例
-
省级三级甲等:600元,93%报销比例
-
-
退休职工特殊比例
-
乡级:200元,97%报销比例
-
县级/市级/省级:300元,97%报销比例
-
省级三级甲等:600元,93%报销比例
-
三、其他关键信息
-
缴费标准
-
单位缴费比例7%(2023.5-2024.12月)或9%(2025年1-12月)
-
个人缴费比例2%(职工)或10%(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调整后)
-
-
退休条件
- 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累计缴费满10年
-
异地就医
- 部分城市支持异地就医备案后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
四、注意事项
-
门诊统筹与住院报销分别设有起付线,两者并行不悖
-
门诊慢特病需符合医保目录且不重复享受其他门诊待遇
-
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细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动态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咨询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