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报销额度根据参保类型、医疗级别及费用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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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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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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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70%-80%,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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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限额 :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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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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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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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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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内:职工自付10%-15%,统筹基金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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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万元至4万元:职工自付5%,统筹基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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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职工自付3%,统筹基金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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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限额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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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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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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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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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高额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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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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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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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慢性病、重大疾病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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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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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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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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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生育费用: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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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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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门诊和住院均需达到起付标准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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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不同级别医院、药品及诊疗项目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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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和住院费用均设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阶段的保障措施,具体以浙江省医保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