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已经走医保结算后是不可以改为自费的。因为医保报销是按照参保人的医保类型和就医情况进行的,出院结算后,医院会将相关费用结算给医保部门,费用记录已经形成,难以随意更改。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因误解或其他合理原因误选了医保结算,且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医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和处理。例如在十堰市,曾有因工伤认定后需撤销医保结算改自费的情况,经与医院和医保部门沟通,持出院票据将医保报销费用退回,然后医院和医保局撤销相关结算,从而实现了更改。
如果不确定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建议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者医院的医保窗口,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