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8%,单位16%
省直医保退休职工的缴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
退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率为 16% (即20%-4%的浮动范围,具体由地区政策确定)。
- 个人缴费比例
退休职工个人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不再缴费。
二、其他社保项目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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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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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0.2%,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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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8%,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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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1%。
三、补充说明
- 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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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退休人员按全省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8%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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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低于当地平均工资60%或高于300%,则分别按60%或300%为基数计算。
- 特殊情况处理
若连续缴费年限不足15年,退休时需补缴欠缴年限,补缴比例通常为退休前工资的6.35%(养老保险)和4.5%(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地区差异提示
以上比例为全国通用框架,具体比例可能因省份或城市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