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计划生育假是指广东省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在生育、节育等情况下,依法享受的假期。根据广东省的相关规定,计划生育假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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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广东省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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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广东省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15天的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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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育假:广东省职工在进行节育手术后,可享受相应的节育假。具体假期根据手术类型而定,如放置宫内节育器可享受3天假期,取宫内节育器可享受1天假期,结扎输卵管可享受21天假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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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奖励假:广东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可再享受80天的计划生育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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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护理假:广东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受15天的计划生育护理假。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假期均需符合广东省的计划生育政策,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等也需按照广东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计划生育假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节育等情况下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假期。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