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外地医保是可以在新疆报销的 。根据最新的政策,外地医保参保人员在新疆的就医费用可以通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方式进行报销。具体的政策和流程如下: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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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取消就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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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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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就医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报销限额执行伊犁州规定的就医时的标准。
- 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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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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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临时外出异地备案且没有转诊,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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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不下降报销比例,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透析、器官移植5种慢性病均可按正常比例联网直接结算。
- 未备案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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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备案的人员可补办备案手续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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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参保人员可承诺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结算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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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要在出院结算前,联系参保地补办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备案开始时间为办理入院、就诊前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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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成功后,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这些政策和措施为外地医保参保人员在新疆的就医提供了便利,使得他们能够更加顺利地享受医保待遇,减轻了垫付医疗费用和繁琐报销程序的压力。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在新疆的就医费用能够及时得到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