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最新法律规定,产假陪护假的天数及政策如下:
一、陪产假天数
- 产前检查陪护假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 5天 ,可根据实际检查需求分散或连续休,累计不超过5天。
- 分娩后护理假
-
基础护理假 :女方生育后,除国家规定生育假期外,一孩增加产假60天,二孩70天,三孩80天,同时男方享受护理假 25天 。
-
独生子女家庭 :若子女为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每年可累计享受育儿假 10天 (双方各5天)。
二、政策调整说明
-
旧条例废止 :2022年3月24日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废止了原条例中关于晚婚假、晚育假等规定,将产前检查陪护假、生育假、护理假等合并计算,总假期为 148天 (含国家98天基本产假+50天奖励假)。
-
工资待遇 :休假期间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扣减,且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三、注意事项
-
陪产假具体安排需结合单位政策,部分单位可能对假期形式有细化规定。
-
若生育多孩,需关注最新政策对二孩、三孩的额外假期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年最新条例及政府公开资料,确保与现行法律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