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青海省的教师产假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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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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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和多胞胎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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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 :教师产假158天不包括寒暑假。原则上寒暑假对于学校教职工来说是由于工作性质安排的休息日,并不是国家法定假日,所以说跟产假没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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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虽然国家有统一规定,但具体到每个省份,假期可能会有所延长。青海省在基础产假98天的基础上,可能会有所增加,具体天数需参照当地及学校的政策执行。
综上所述,青海省教师的基本产假为98天,加上产前15天,共计113天。如果遇到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情况,还可以增加相应的产假。此外,寒暑假不计入产假天数。建议教师在休产假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