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江门市社保最低缴费标准涉及到多个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是具体的最低缴费标准:
-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246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505元。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医保,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550元。用人单位应当以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应当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550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
-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505元。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
以上信息是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标准提供的,由于社保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关注当地人社局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