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社保缴费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或员工离职后当月社保的缴费情况如下:
- 当月10号离职
若员工在当月10号离职, 当月仍需缴纳社保 。公司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会在离职当月结束,从次月开始停止缴费。
- 缴费时间与扣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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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通常在每月中上旬完成缴费,具体以杭州当地社保局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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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离职当月社保已进入缴费周期,单位仍需完成当月的缴费义务,但员工个人部分不再扣除。
- 特殊情况说明
- 若离职当月工资发放时间晚于社保缴费时间,可能出现次月扣除当月社保费用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属于工资发放流程问题,与主动停保无关。
建议 :离职后建议与单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避免因工资发放延迟影响个人权益。若对具体操作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