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从珠海转移社保到深圳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确认转移条件
-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转移
自2010年7月1日起,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可转移,个人账户可随同转移。
- 其他险种不转移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无法转移。
二、转移流程
(一)在珠海办理转出手续
-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提交申请
- 到珠海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上述材料,办理转出手续。
- 获取转出证明
- 完成转出后,需取得《参保缴费凭证》(转保证明)及缴费清单,建议留存备案。
(二)在深圳办理转入手续
- 新单位办理(推荐)
- 在深圳新就业单位参保后,由单位向深圳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转出地社保机构签发的《参保缴费凭证》。
- 个人办理(灵活就业人员)
- 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银行账户等材料。
- 接收与审核
- 深圳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向珠海社保机构发出《接收函》,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三、注意事项
- 转移时效
- 社保关系需在3个月内转移接续,否则可能影响待遇。
- 材料真实性
- 所有材料需与户籍、缴费记录一致,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转移失败。
- 咨询确认
- 不同城市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两地社保局(如12333)。
四、特殊情况处理
-
灵活就业人员 :若在深圳未就业,需先在深圳参保,再办理转移。
-
中断缴费 :若珠海社保中断超过3个月,需补缴后才能转移。
通过以上步骤,可顺利将珠海社保转移到深圳。若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两地社保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