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退休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根据退休时间、养老金水平及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前退休人员
- 划入标准
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金额按月定额划入,即退休人员2023年1月1日前已退休的,维持2022年12月的划拨金额。
- 划入比例
2023年1月1日前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仍为5.4%(以2022年养老金为基数)。
二、2023年1月1日之后退休人员
- 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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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退休 :按退休当月养老金的5.4%核准划账金额按月定额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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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退休 :自2024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统筹地区2023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 特殊情况处理
- 2023年1月1日前退休但未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按2022年划入标准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单位缴费划入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按缴费基数的2%计入,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最低保障标准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月划入金额低于500元(2023年)或600元(2024年)的,按最低标准500元/月或600元/月补足。
- 地区差异
盐城、南通、徐州等地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有差异,例如盐城机关事业单位6.4%、南通退休人员5%、徐州69岁以下5%、70岁以上6%等。
四、改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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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调整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从5.4%降至2.5%,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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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发放方式 :2025年1月起改为按月划拨,不再年初一次性到账。
以上政策适用于江苏省内所有地区,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