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4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而是 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这一改革调整了医保资金分配方式,具体变化如下:
一、改革前医保账户结构
- 单位缴费分配
改革前,单位缴纳的医保费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约30%)和统筹基金(约70%)。
- 个人账户组成
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约10%)和单位缴费的30%共同构成。
二、改革后医保账户结构
- 个人账户调整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仅保留个人缴费部分(约10%),单位缴费的30%及以下部分(共60%-70%)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 统筹基金增强
改革后统筹基金规模扩大,全国统筹基金池年资金规模超2万亿元,用于支付住院、门诊等医疗费用。
三、其他说明
- 过渡期安排
各地设3年左右过渡期,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 账户功能变化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小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覆盖住院、大额门诊等主要医疗需求。
- 权益保障
改革后个人账户金额可能减少,但整体医疗保障水平提升,通过扩大统筹基金使用范围实现风险共济。
四、常见问题解答
- 单位缴费不计入个人账户是否影响个人权益?
不会。改革后个人账户资金减少,但统筹基金覆盖范围更广,住院报销比例普遍提高(如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0%)。
- 账户转移是否包含单位缴费部分?
不包含。单位缴费部分随人员流动进入新单位统筹基金,原单位账户余额不转移。
综上,单位缴纳的医保费已全部纳入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仅保留个人缴费部分,这一调整旨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整体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