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长春市职工医保缴费政策,个人大病保险的缴费方式如下:
一、缴费对象与标准
- 缴费范围
2025年长春市职工医保个人大病保险(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对象为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及退休人员。
- 缴费标准
具体缴费金额由单位统一申报缴纳,个人无需直接缴费。单位缴费比例约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个人不承担缴费责任。
二、缴费方式
- 单位代扣
单位人员(含在职和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通过以下方式统一申报缴费:
- 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当地税务部门官网(如“四川税务”“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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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代扣 :2024年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缴纳的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仍可通过个人账户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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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缴费 :代扣失败或未代扣的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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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银行APP(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或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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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到银行柜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注意事项
- 缴费时间
单位需在每月1-15日完成缴费申报,灵活就业人员需关注个人账户代扣通知。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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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代扣的人员需及时补缴,避免影响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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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失败时,可联系单位或银行渠道重新办理。
四、政策依据
以上信息综合了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及税务部门的官方指南,确保与2025年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