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内职工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政策
-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将普通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调整后单位缴费全额计入统筹基金,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 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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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200元(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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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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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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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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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65%
- 个人账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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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仅计入本人缴费的2%,原单位缴费不再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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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个人账户按2021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约90元/月)划入。
二、报销流程
- 门诊就医
- 凭社保卡或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费用,实现“一站式”办理。
- 出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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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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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书(主治医师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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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通知单、押金条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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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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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按比例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直接扣减。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
- 需提前备案,可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异地就医结算,费用直接按比例报销。
- 支付密码管理
- 支持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医保服务平台APP修改支付密码,需人脸识别验证。
- 材料要求
- 报销材料需完整,包括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逾期未补正可能影响报销。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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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 :补缴后从缴费当月开始享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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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 :基本医保报销后,大病险可再报销50%,医疗救助限额内报70%。
以上政策综合了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与原有报销体系,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门诊统筹或大病险,有效降低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