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80%
根据江西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到2025年,抚州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将超过80%。具体政策如下:
一、整体目标
- 职工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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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目标为 80%以上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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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支付15%,医保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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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个人支付60%,医保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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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个人支付5%,医保报销80%。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 住院报销比例目标为 70%以上 ,实行先救治后收费机制。
二、报销标准与比例
- 起付标准
- 年度起付线为 600元 ,超过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 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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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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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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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 :90%-97%。
- 最高支付限额
- 个人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30万元 ,超过部分需自费。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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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门诊费用需达到1800元起才能报销,退休人员起付线为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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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离休干部等特定群体可能享受更高比例报销(如100%)。
四、政策调整说明
当前政策为江西省统一规划目标,具体实施细节可能因地区或单位性质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如抚州市医疗保障局)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