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统筹 可以 在异地使用,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一定的流程。以下是具体的使用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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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必须事先在参保地的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才能在异地享受就医买药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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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住院治疗,医保卡是可以在异地使用的。这通常需要参保人员事先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并选择指定的异地医疗机构。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便可在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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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异地使用 :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已经扩大到在全省内、省外联网定点医药机构都可使用,为参保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支付体验。医保个人账户异地使用,不涉及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因此也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只要参保的社保卡正常,医保个人账户里有余额,就可以在省内、省外异地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刷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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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 :2024年12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截至2025年2月4日,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7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能够进行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综上所述,医保统筹在异地使用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特定情况下(如住院治疗)可以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也可以跨省使用,且无需办理额外手续。此外,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已在部分省份的统筹区试点运行,并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