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社保政策规定,长沙市和长沙县的社保可以合并,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合并条件
- 参保人员要求
长沙市户籍人员若在长沙县参保,可将长沙市账户转移到长沙县;反之亦然。
- 缴费记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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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两个账户无重复缴费月份,可申请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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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重复缴费月份,需先办理重复退费。
二、合并流程
- 准备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等有效材料。
- 申请转移
携带材料至长沙县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审核与接续
新单位审核通过后,社保关系将转移至长沙县,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可累计计算。
三、注意事项
- 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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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待遇可累计计算,但需注意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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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后待遇分段发放。
- 重复缴费处理
若存在重复缴费,需主动申请退费,避免影响合并流程。
- 特殊情况咨询
若在转移前已达到退休年龄,需根据当地政策办理待遇衔接。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长沙县作为县级统筹地区,与长沙市属于同一统筹单位,政策执行一致。
建议办理前通过长沙县社保局电话(0731-84011779转9917)或官网查询最新政策,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