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无锡职工医保政策,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一、职工医保(职工基本医保)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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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护理院):在职职工400元,退休职工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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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750元,退休职工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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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50元,退休职工75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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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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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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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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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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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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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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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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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均为1.2万元/年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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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在职人员5000元/年、退休人员6000元/年,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30%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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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保障:纳入门特范围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支付比例分别为97%、98.5%、99.1%
二、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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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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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未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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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0%(未转诊)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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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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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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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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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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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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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65%(无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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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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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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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10万元/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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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统筹和住院均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1.2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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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未通过首诊定点机构转诊直接就医,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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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退休职工、建国前参加工作人员等,报销比例可能更高(如90%、100%)
以上政策综合了无锡市2025年最新医保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