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无锡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和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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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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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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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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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2,000元
- 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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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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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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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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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2,000元
二、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
纳入门特保障范围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和医疗机构级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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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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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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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老工人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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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首诊转诊 :个人先行自付20%后再报销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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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500元/年,退休职工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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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与特殊病的费用限额 :两者共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000元,超出部分纳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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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与职工医保待遇一致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年度限额等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