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社保政策,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无法直接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
- 累计缴费满15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需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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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至满15年 :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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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缴费 :1996年1月1日后参保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退休时若缴费满10年可补缴至15年,但1995年12月31日前参保且缴费不足10年的,只能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二、缴费不足15年的处理方式
- 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无法通过延长缴费或补缴达到要求,个人账户储存额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 转入其他养老保险
可选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三、在职职工的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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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义务 :缴纳社保是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退休前需持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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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若职工退休前中断缴费,需补缴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否则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
总结
天津市社保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无法直接退休。需根据参保时间、年龄及缴费年限,选择延长缴费、补缴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建议职工尽早规划缴费,避免影响退休后的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