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的医保报销比例标准如下: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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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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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50%、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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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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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标准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60%,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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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标准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二级医疗机构支付70%,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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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其它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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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在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90%,其他医疗机构支付92%;乙类药品一律支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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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检普治、标准内床位费等基本医保范围内项目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90%,其他医疗机构支付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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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以上检查和治疗项目一律支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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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一律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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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医用材料限额内一律支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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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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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根据参保状态及年龄,以缴费基数和退休(养老)金为基准,分别按照3.2%、3.8%和4%,计入个人帐户,用于门诊医疗待遇。
- 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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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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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选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的门诊费用800元以内按50%报销,年累计报销费用为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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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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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设立年度支付限额,基金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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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与基本医保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合并,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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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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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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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