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根据参保人员年龄和缴费基数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标准(2025年最新)
- 缴费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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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的2.4%划入(原2.8%调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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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周岁 :按1.5%划入(原2.5%调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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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以上 :按1%划入(原1.5%调减10%)
- 缴费基数上限调整
个人账户月划拨上限为18元,超过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 其他扣除项
每月扣除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8元和门诊统筹费10元
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 按退休金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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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下 :按退休金基数的5%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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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周岁 :按5.5%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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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 :按6%划入
- 保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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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周岁以下 :全年划入不足360元按360元标准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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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周岁及以上 :全年划入不足420元按420元标准划入
- 其他扣除项
每月扣除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5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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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6年1月起可按7%或9%缴费,其中2%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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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自2024年1月起与职工大病保险合并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标准不变
以上标准综合了政策调整和最新通知,适用于2025年及以后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