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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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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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 县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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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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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2%
- 市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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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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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 省级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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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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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
- 省外非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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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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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5%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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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 :需提前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携带身份证、照片及新农合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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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 :部分政策对起付线有明确限制(如县级200元、市级500元等),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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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三、法律依据
报销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权益。
以上信息综合自宿迁市政府及医保部门官方文件,具体操作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