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范围和功能如下:
一、基本功能
- 支付个人自付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包括门诊、住院等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
山东省及西安市等地已试点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操作需通过当地医保平台绑定家庭成员身份信息。
二、使用条件
- 绑定家庭成员
需通过“临沂便民医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等平台完成近亲属绑定,每名近亲属仅限绑定1名参保职工。
- 账户余额充足
个人账户余额需足够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金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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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限制 :仅限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和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不可用于门诊共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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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需分别登录职工医保平台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平台完成操作。
以上政策适用于山东省及西安市等地,其他地区是否支持类似功能需以当地最新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