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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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急诊费用在职人员累计超过1800元,18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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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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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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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的,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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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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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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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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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的,报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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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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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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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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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的,报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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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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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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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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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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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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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 大病医疗 :
- 新农合按照限额70%报销,超过限额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患者只用掏3000元钱。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