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调整,保亭县(作为海南区域统筹区的一部分)的门诊统筹报销标准如下: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统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40元 ,即参保人全年门诊费用在40元以内的部分可全额报销。
- 报销范围
该政策覆盖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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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6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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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70%报销比例。
- 调整意义
此次调整扩大了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通过设定较低的年度支付限额,降低参保居民的门诊费用负担,尤其对常见病和日常用药的保障力度增强。
注意 :若门诊费用超过40元,超出部分需自费;不同医疗机构类型(如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点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