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医保政策,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在福建就医的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
- 整体比例
重庆医保在福建就医的报销比例统一为 60% ,与参保地政策一致。
- 按医院级别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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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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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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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85%
二、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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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无统一起付标准,直接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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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三级医院659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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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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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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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特病门诊) :未纳入直接结算,需按重庆政策执行
- 其他门诊费用
- 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等未纳入直接结算,需自费
三、报销流程
- 材料准备
需提交《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并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 报销申请
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审核,费用按重庆政策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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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在就医前通过重庆医保平台备案,未备案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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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重庆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就医前咨询重庆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重庆医保政策及异地就医结算规则,确保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