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新规定如下:
- 缴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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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来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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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的具体时间为每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天,需要在当月最后一天的16时前完成申报缴费。例如,按年缴费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缴费基数和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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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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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2078元、下限为44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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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全区统一基数,缴费基数为4053.6元/月,缴费费率根据各地险种费率计算。
- 缴费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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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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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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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即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城镇职工这样的全日制类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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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这是领取养老金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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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这是领取养老金的另一个必要条件。
- 缴费方式 :
-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河北税务”公众号进行缴费,或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税务窗口办理。
- 补缴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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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即2025年1月1日后将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2024年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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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缴纳2023年度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4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内自主选择,于2024年底前补缴。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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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人员,未进行年度缴费的,请及时完成年度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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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已缴费的,请及时核对核实缴费金额,看缴费期是否为1-12月。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灵活就业人员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