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甲等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深圳二档社保参保人可就医的医院范围如下:
一、门诊就医范围
- 定点医疗机构
可在深圳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
- 社康中心转诊
若在绑定的社康中心门诊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转诊至同属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
- 特殊说明
- 14周岁以下参保人可选择一家社康中心或市内二级以下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点。
二、住院及门诊大病就医
-
住院费用报销 :在深圳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可报销70%-80%。
-
门诊大病 :需经市社保机构核准后,在选定社康中心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同样适用报销比例。
三、不可报销项目
- 自费项目 :口腔科、康复理疗、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市政府规定费用等均不在报销范围内。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社康中心选择 :建议提前选择1-2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点,便于转诊。
-
费用结算 :门诊费用需通过社康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直接扣除医保报销部分。
-
政策调整 :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以深圳市社保最新政策为准,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
以上信息综合了深圳社保政策及医疗资源分布,确保参保人能够充分了解就医范围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