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确实有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度覆盖范围
- 参保人群
覆盖南京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所有参保人员,包括城镇无业老人、中小学生、幼儿及农村居民。
- 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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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317万,包含退休人员及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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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覆盖无工作人群,如城乡居民。
二、报销政策
- 起付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起,起付标准统一降低至1.5万元,困难人员(如低保、特困人员)起付标准降至7500元。
- 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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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对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按95%比例报销,无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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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机制,个人自付金额超过起付标准后即可获得报销。
- 与其他医疗保障的衔接
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构成三重保障体系,确保医疗费用的“保底”功能。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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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部分门诊特殊病种可能单独纳入保障范围,具体以医保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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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门诊用药报销比例通常低于住院报销比例,具体比例需参考门诊统筹待遇表。
综上,南京市通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大病保险的协同作用,为参保人员提供较为全面的大病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