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邯郸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报销额度和比例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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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首次100元,第二次及以上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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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首次500元,第二次及以上25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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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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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8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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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额度: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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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万元,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年最高支付50万元
二、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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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第二次及以上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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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0元,第二次及以上25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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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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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二级及以上:80%
- 大病保险起付线与限额
- 个人负担累计达15万元后纳入大病保险,年最高支付5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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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住院 :报销比例在正常待遇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如一级及以下80%,二级6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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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门诊 :年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含抗癌中草药费用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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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年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多病种叠加增加300-600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邯郸市医保新规,具体以邯郸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